01.Java设计模式.tx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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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设计模式的七大原则
1)单一职责原则
对类来说,一个类应该只负责一项职责。如果类A负责两个不同职责,应将其分解成两个类
降低类的复杂度,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
提高类的可读性可维护性
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
通常情况下应该遵循单一职责原则,只有逻辑足够简单,才可以在代码级违法该原则;只有类中方法足够少,可以在方法级别保持该原则
2)接口隔离原则 (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)
客户端不应该依赖他不需要的接口,即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
例如一个接口有5个方法,类CD均实现了该接口。类A需要通过接口依赖C,但是只会使用其中的123方法,类B需要通过接口依赖D,但是只会使用145方法。这个时候应该将接口拆为三个接口,分别包含1,23,45方法的接口
3)依赖倒转(倒置)原则 (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)
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,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。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,细节应该依赖抽象。其中心思想是面向接口编程。
基于这样的设计理念:相对于细节的多变性,抽象的东西要稳定的多。以抽象为基础搭建的架构比以细节为基础的架构要稳定的多。抽象指的即是接口或抽象类,细节就是具体的实现类。
使用接口或抽象类的目的是制定好规范,而不涉及任何具体的操作,这些任务交给具体的实现类去完成。
依赖关系传递的三种方式:接口传递;构造方法传递;setter方式传递
依赖倒转原则的注意事项和细节:
a 低层模块尽量都要有抽象类或接口
b 变量的声明斤粮食抽象类或接口,这样变量的引用和实际的对象间就存在一个缓冲层,利于程序的扩展优化
c 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
4)里氏替换原则
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,即子类中尽量不要重写父类的方法。
OO中的继承实际上有这样一种含义,父类中凡是已经实现好的方法,实际上实在设定规范,虽然没有强制要求子类不许修改
5)开闭原则
6)迪米特法则
7)合成复用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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